起诉追债的案子,诉讼费由谁交付?
分类:新闻资讯 阅读:35次 时间:2025-01-07
在多数情况下,提起诉讼来追索债务的案件需要承担的诉讼费用,要由委托人(也就是原告)先行缴纳。
但是,等到争议得到解决并做出终审判决的时候,相应的诉讼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行愿意承担这个费用。
如果诉讼结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那么应当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质以及证据材料等具体状况,人民法院才可以依法决定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的比例和数额。
相关法律条款: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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